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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格评估知识

  1. 什么是房地产评估,及房地产评估的必要性。

  房地产评估,是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

  房地产估价业是涉及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重大经济利益的中介服务行业,住房制度改革中的租金和旧有公房售价标准的制定离不开房地产估价,新技术区的开发、土地批租以及旧区改造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都需要通过价格评估提供正确的出让、转让和补偿标准。特别是我市随着停止实物分房、货币补贴购房等政策的不断深化,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次置业、卖旧换新的愿望日趋迫切,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空前活跃。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此外,在企业合资、兼并、承包经营、改制、破产清算、涉案中民事纠纷调解等方面都需要专业的、权威的估价作为房地产估值的鉴定和证依据。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房地产评估是新形式下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需要。

  ②是各类房地产交易的需要。

  ③是房地产抵押、典当和保险业务的需要。

  ④是房地产税收的需要。

  ⑤是房地产征用拆迁补偿的需要。

  ⑥是房地产纠纷处理的需要。

  ⑦是企业合资、合作、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制改组、买卖、合并、兼并、分设、破产清算、结业清算、清产核资等的需要。

  例如:老百姓在办理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换时对房地产的价格或租金会持有不同的看法,这就需要有公正、权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确定各方都可接受的合理的评估价格或租金。再比如,在遗产分配,或共有财产分割时,要做到合理的分配或分割,简单的实物分配是不行的。特别是在多数情况下,房地产在形态上很难分割,这就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来解决。

  2.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应提供哪些要件?

  产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申请房地产评估时,应先填写评估申请书,并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协议书,若委托他人代理评估事宜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单位办理评估时,应提供有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报告、装修明细和固定资产明细帐目等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办理评估时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装修明细等有关资料。

  3. 怎样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凡需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业务。首先由委托人提出评估申请,其中现房评估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期房评估应提供《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上述证件经估价人员审核无误后受理估价申请,填写业务委托书。其次由评估机构派评估人员对该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核实其坐落位置、面积、平面布置、用途、环境、景观、使用现状等,然后由估价人员选用适当的估价方法结合经验对房地产价格作出评估,撰写评估报告书,最后将评估报告交给委托估价方,并按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向委托估价方收取房地产估价费用。

  4. 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标准是:

  ①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按5‰的费率计收;

  ②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按2.5‰的费率计收;

  ③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1万以上至2000万的,按1.5‰的费率计收;

  ④房地产价格总额在2001万以上至5000万的,按0.8‰的费率计收;

  ⑤房地产价格总额在5001万以上至8000万的,按0.4‰的费率计收;

  ⑥房地产价格总额在8001万以上至1亿的,按0.2‰的费率计收;

  ⑦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亿以上的,按0.1‰的费率计收;

  例如:房地产价格为1600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

  100万* 5‰=0.5万元

  (1000-100)万元*2.5‰=2.25万元

  600万*1.5‰=0.9万元

  合计收费=0.5万+2.25万+0.9万

  =3.65万元

  5.评估报告书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包括⑴委托估价方名称 ⑵受理估价方名称 ⑶估价对象概况:土地,要说明其名称、坐落(地号)、面积、形成、四至用途、生熟程度、地质条件、产权等;建筑物,要说明其名称、坐落(门牌)、面积、楼层数、结构装修、设备建成年月、用途等。 ⑷估价的目的 ⑸估价时点 ⑹估价依据 ⑺估价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和测算过程 ⑻估价结论,即最终估价额。 ⑼决定估价额的理由。 ⑽估价前提及估价额应用的说明事项(包括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⑾参与估价的人员及与估价对象有无利害关系的说明。 ⑿估价作业日期 ⒀若干附属资料。

  6. 常用的估价方法有哪几种?

  常用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还原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例如市场比较法就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次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7.房屋新旧程度的判定标准

  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完好、损坏程度来划分的。结构组成分为: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内外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位、电照、及特种设备(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①完好房:十、九、八成新。

  ②、基本完好房。七、六成新

  ③、一般损坏房:五、四成新。

  ④、严重损坏房:三成以下。判断房屋新旧程度的方法采取年限折旧法与实际观察法相结合。(举例)

  8.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从业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及临时等级。其中一级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揽评估业务,二级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承揽评估业务,三级机构可承揽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土地面积1.5万平米以下的评估业务,临时机构可在机构座落的区域范围内承揽评估业务,严格禁止私自超范围从业。

  9.影响评估价格准确性的因素有哪些?

  评估队伍的素质的高低是影响房地产评估作业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做了严格的资质审查,对符合评估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不具备评估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擅自从事评估活动的,要通过行政措施予以经济制裁。所以,大家在办理评估业务时要查看评估人员是否持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证书或房地产评估人员岗位证书。此外,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合法,评估原则是否公正、客观也会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10.如何才能取得房地产评估资格?

  房地产评估资质包括评估单位资格和评估人员资格。评估单位资格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须经市建设部或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审核,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相应的从业范围内有经常性的评估业务。个人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取得评估资格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参加由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联合举办的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经注册审查取得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人员可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二 > 是参加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的岗位培训,经考试和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可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