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纠纷律师网

上海公司律师网法律顾问特色服务

一、律师风险代理

1、 非诉商帐催收可受理超过2年帐龄的案件,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

2、 我们坚持“商账催收不成功不收佣金”的原则,极大地降低了债权人的追债成本
    3、非诉商帐催收服务周期比诉讼催收更短。

    4、非诉商帐催收不存在执行难问题。
    5、非诉商帐催收可受理证据不齐全的案件,在操作的过程中可帮助客户完善证据
    

 二、非诉商帐催收

律师风险代理是指当事人事先支付少量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功后,当事人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金,如果败诉则无需另外支付。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t Free)或附条件收费.风险代理的收费:如实现案件预期目的,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风险代理费标准为5-25%。

 三、法律顾问特色服务

 1、优先服务制度:顾问单位作为律师固定的基本客户,相对于其他新的非固定客户而言,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会得到律师的最优先、最便利服务。

 2、重点服务制度:顾问单位是律师业务发展的基础,因此,律师将之所需的法律服务会结合其业务特点及时的确定服务重点,突出重点服务。
   3、及时服务制度:通过律师所与顾问单位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约定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的服务时限,保证及时完成顾问单位要求的工作。
   4、协作服务制度:根据顾问单位所涉的法律事务特点,除组成“专门法律顾问工作小组”服务外,责任律师还会按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性质,选择事务所内部专业律师协同办理,保证了法律服务的优质、高效。
   5、定期拜访制度:顾问律师进行定期拜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面了解顾问单位的业务特点,熟悉顾问单位的经营运作模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更有效的为顾问单位避免和防范经营中的风险。
   6、保密制度:顾问单位提供给办案律师的一切信息、证据、资料将得以妥善保管,并保守其秘密。
   7、总结归档制度:顾问律师将于顾问期限届满后15日内提供给顾问单位一份总结报告,详细说明本顾问年度律师工作情况,办案绩效以及对顾问单位的有关建议。